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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润校园】法治副校长进校园|以案为鉴守底线 杜绝欺凌护青春
打印本页】  【关闭时间:2026-09-07 17:57:12    点击:53次

【法润校园】法治副校长进校园|以案为鉴守底线 杜绝欺凌护青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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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要求,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,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欺凌、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屏障。2026年9月7日,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南乐县第二初级中学,开展“杜绝校园欺凌、远离刑事犯罪”专题法治宣讲,为在校初中生送上一堂针对性强、警示性足、接地气的法治安全教育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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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准施教,直击校园法治痛点。宣讲过程中,法治副校长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,结合当前初中生身心特点、校园矛盾高发规律及司法办案真实案例,精准破除青少年认知误区。

针对部分学生存在的“同学打闹不算错、未成年人犯错不用担责”等侥幸心理,本次宣讲以“校园欺凌如何演变为刑事犯罪”为主线,清晰区分日常同学矛盾、校园欺凌、治安违法、刑事犯罪的法律边界,系统讲解肢体欺凌、语言欺凌、关系欺凌、网络欺凌四类常见欺凌行为,让同学们真正明白:小恶不纠、终酿大错,言行有边界、犯错有代价。

以案释法,划清青春法律红线。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涉校案件,法治副校长重点聚焦校园高发、学生易触犯的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斗殴罪两大罪名,用真实判例讲透法律后果。

宣讲现场详细拆解了欺凌行为的升级过程:从随口辱骂、推搡起哄,到抱团围堵、恶意恐吓,再到持械冲突、聚众斗殴,层层递进展示“违纪—违法—犯罪”的演变路径。

同时,宣讲全面厘清未成年人民事、行政、刑事三重法律责任,明确告知学生及在场师生: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并非“法外之人”,校园欺凌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的,将依法承担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;相关违法犯罪记录,将对个人升学、参军、就业、政审产生长远影响,终身无法消除。

正向引领,教会学生敢求助、会自保。在警示教育的同时,法治副校长坚持惩治与教育、保护并重的未检工作理念,正向引导全体学生树立正确处事准则:

坚决不做施暴者,敬畏法律、克制情绪,不以冲动逞强、跟风耍酷伤害他人;坚决不做旁观者,拒绝围观起哄、拒绝传播欺凌视频,摒弃冷漠、主动向善;坚决不当受害者,遭遇欺凌不隐忍、不报复,第一时间告知老师、家长,留存证据,必要时报警求助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
整场宣讲以案说法、以理育人、情理法交融,既有司法尺度,更有检察温度,有效填补了青少年法治认知盲区,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规则意识、底线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。

履职不止,持续筑牢少年保护屏障。下一步,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实做优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履职工作,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责主业,常态化开展进校园法治宣讲、矛盾纠纷排查、校园安全治理等工作,精准回应校园法治需求,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用心用情守护青少年平安、健康、向阳成长,以检察力量护航平安校园、法治校园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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