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业务专题培训

为持续规范司法办案流程、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,7月21日,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刑事检察业务专题培训。本次培训由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薛会丽主持,检委会专职委员、第一检察部主任蔡民起、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杨晓先后登台授课,全体干警全员参训、集中研学。

培训开篇,薛会丽作开班动员讲话。她指出,最高检出台的两项高质效办案新标准,是规范司法履职、守牢案件质量底线的根本遵循。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对标准化办案重要意义的理解把握,珍惜此次集中专题培训机会,沉下心深学细研业务知识,做到学思用贯通、知信行统一。要主动把新规新要求嵌入案件办理全流程,对照标准查摆补齐自身业务短板,持续锤炼专业素养,全面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履职能力。

授课环节,杨晓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《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(试行)》作专题授课,对审查逮捕质效新标准进行全方位、体系化解读。她对照新旧标准的条文差异,从办案理念迭代、规范体系架构、核心审查要点、办案风险防范、案件质效评价五大维度分层剖析,重点阐释新规在逮捕法定条件、社会危险性实质性审查、不捕案件办理程序、案后跟踪监督、案件分级考评等方面的优化完善内容。授课清晰界定逮捕与起诉标准差异化适用尺度,细化不捕案件释法说理、侦查监督全链条闭环管理相关工作要求,靶向补强以往侦查监督存在的短板弱项,推动全院审查逮捕各环节办案标准统一、流程规范。

随后,蔡民起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(试行)》开展专题授课。他立足新规出台的时代背景,紧扣文件四章四十条完整规范体系,围绕分层案件质量评价、事实证据核查、法律精准适用、涉案财物规范处置、认罪认罚标准化办理、不起诉案件审慎适用、全流程法律监督七大核心模块进行深度解读。授课中,通过新旧标准逐条对比,清晰厘清办案尺度变化边界,细化合格、质效不高、不合格三类案件分级评判标准,严明不起诉案件办理适用红线。结合全市庭审实战练兵、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相关工作部署,蔡民起提出四项实操落实举措:统一规范审查报告制作标准、持续锤炼出庭公诉实战本领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、办案全流程对标新规校准履职导向,引导全体干警树牢高质效办案工作理念,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。
整场培训紧贴一线办案实务,内容详实务实、靶向精准施策,既对新规条文进行全方位、无死角解读,又聚焦日常办案高频瑕疵、监督薄弱点位靶向提示,有效帮助参训干警更新司法办案理念、补齐专业能力短板、统一全院执法司法尺度。
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两项办案质效标准落地生根、见行见效,切实把培训学习成果转化为提质增效的办案实绩。常态化开展庭审实战练兵、案件质量评查活动,以标准化、规范化办案夯实案件质量根基,持续推动全院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一体抓实检察“业务管理、案件管理、质量管理”这“三个管理”,以更高标准、更优履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