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@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及家属:您有一封清明节前廉洁提醒,请查收!
清明将至,为持续巩固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成效,严防“舌尖上的腐败”“酒桌上的奢靡”,坚决防止违规吃喝问题隐形变异、反弹回潮,切实筑牢检察人员廉洁自律防线,现重申纪律要求,特作如下提醒:
一是严禁违规接受宴请。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、企业等安排的宴请、聚餐,坚决杜绝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吃请活动。
二是严禁公款违规吃喝。严禁公款大吃大喝、超标准公务接待,严禁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私人聚餐、娱乐消费,严禁组织或参与“一桌餐”、隐蔽聚餐等违规行为。
三是严禁出入隐蔽场所吃喝。严禁进入私人会所、高档小区、企业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,严禁参与带有利益勾兑性质的聚餐活动。
四是严禁违规饮酒酗酒。工作日及值班执勤期间一律严禁饮酒,严禁在公共场所酗酒失态、损害检察队伍形象,严禁酒后驾车、酒后从事公务活动。
五是严禁转嫁吃喝费用。严禁将违规吃喝费用转嫁、摊派给企业或其他单位报销,严禁通过虚列开支、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监督。
六是严守纪律规矩底线。全体干警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,自觉抵制歪风陋习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;恳请各位家属当好家庭“廉内助”,共筑家庭廉洁防线,共同维护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。
对顶风违纪、不知收敛、有令不行者,一经发现,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
南乐县人民检察院
2026年4月3日